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09年度臨時人員(觀護佐理員)公開甄選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7-22
- 資料點閱次數:4010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09年度臨時人員(觀護佐理員)公開甄選公告
一、人員區分:臨時人員
二、職稱:觀護佐理員
三、名額:正取1名
四、性別:不限
五、工作地: 600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
六、報名期間:109年7月15日至109年7月24日
七、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主修社會工作、教育、心理、諮商輔導、法律、犯罪防治等相關科系畢業)或有從事觀護業務相關經歷一年以上者。
(二)男性需役畢或免役。
(三)經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四)具電腦操作、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Word/PowerPoint/Excel)。
(五)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自備汽、機車等交通工具。
(六) 未曾受刑事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
(七) 非本署檢察長、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八、工作項目:
(一) 依法務部訂頒「檢察機關辦理易服社會勞動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易服社會勞動業務。
(二)其他觀護業務輔佐事項。
九、甄試科目及計分標準:
(一)口試(60%):就應考人之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項目綜合評分。
(二)電腦操作能力(Word/Excel)(40%)。
十、甄試日期、地點及時間:
(一)甄試日期、地點及時間:109年7月30日(星期四),上午9點於本署3樓電化教室及會議室辦理。
(二)經審查符合應試資格者,將於109年7月29日公告於本署網站,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以書面或電話通知。逾時未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應試人員請於甄試當日攜帶國民身分證,以供查驗,未帶者不得參加考試。
十一、待遇:每月薪資30,000元。
十二、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附報名表及簡要自述,請詳實填寫及檢附相關資料,簡要自述不可省略。報名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 請於109年7月24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上開資料逕寄600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觀護人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觀護佐理員職缺)」。
(四) 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及電腦測驗,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視成績擇優儲備若干名,由本署視同類型職缺出缺情形依序遴用,惟該年度下次同類型職務公開甄選公告之日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儲備資格。
(五) 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5-2782601分機208羅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5-2782601分機281于小姐。
附件下載
- 甄選公告.pdf174 KB 109-07-21 下載次數:179
- 徵選簡章.pdf130 KB 109-07-15 下載次數:311
- 徵選觀佐報名表.odt22 KB 109-07-15 下載次數:165
- 徵選觀佐報名表.docx27 KB 109-07-15 下載次數: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