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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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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犯罪者不去坐牢而在社會服勞務,會不會影響治安?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2-03
  • 資料點閱次數:1149
易服社會勞動制度與施行已久之易科罰金制度一樣,均為易刑處分的一種。 由於聲請易服社會勞動者限於輕微犯罪者,且藉由篩檢機制,可將前科累犯或曾犯重罪者予以排除。 若社會勞動人執行中被發現有違規情形,執行機關(構)亦將通知地檢署撤銷社會勞動。在層層把關下,社會勞動人若有違反規定之執行情況,將依相關規定處理,甚者,可撤銷社會勞動,讓其入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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