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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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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製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30
  • 資料點閱次數:2814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編製單位: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統計室 聯絡電話:(05)278-73152 傳真:(05)278-0445 (to:統計室) 電子信箱:cycs@mail.moj.gov.tw。

二、發布形式 上網公告:https://www.cyc.moj.gov.tw/。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之偵查、執行及觀護案件等之件數、人數及罪名。 統計標準時間: 動態資料:係指全年(月)資料,年資料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資料;月資料為當月1日至月底之資料。 靜態資料:係指當年(月)底之資料,年資料為當年12月31日之資料;月資料為當月月底之資料。 統計項目定義:依「法務統計用詞解釋」之規定。 統計單位:件、人、日、人次、%、新台幣元。 發布時間:月資料每月中旬、年資料次年1月中旬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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