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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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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承辦112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8-30
  • 資料點閱次數:350

主旨:有關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承辦112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案,詳如說明,請協助宣導及轉知相關民間團體,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9日臺教秘(五)字第1100153262號函暨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實施要點辦理。

二、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之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

1、全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2年1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11年9月10日至10月9日前提出申請已獲第1梯次補助之計畫同案不得申請同年度第2梯次計畫)。

2、欲申辦之民間團體請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登錄,並將書面資料備文掛號郵寄至本校辦理審查事宜(收件截止以郵戳為憑,寄至「364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68號,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產基金專案辦公室收」,並於信封註明「〇〇單位申請112年度第1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計畫〇〇〇〇計畫」)。

(二)輔導高關懷學生之對象為:

1、經少年法庭處理或中途輟學、接受假日生活輔導或因其他原因而需高度關懷之在學少年。

2、依法交付保護管束、感化教育、輔介處分、安置輔導、假日生活輔導或交付觀察之學生。

(三)申請項目:團體活動費用、心理商費用、彈性課程費用等補助,每一民間團體每年以申請1案為限,但同一民間團體之不分支機構以不同事由或活動提出申請者,不在此限。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請至下列網站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網址:https://www.thvs. mlc. edu. tw/

(五)應附書面資料:

1、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切結書、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專業指導人員名冊、服務學生名冊(以上資料一式2份正本,請依順序排列)。

2、附件佐證資料: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法院或縣市政府委託(安置)契約書影本、組織或捐助章程影本、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心理師證書影本、執業登記證書影本(以上資料1份)。

3、上開資料彙整完成並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請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三、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校網站網址: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左方教育部學産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992216轉711

,或E-mail:shiboyuan@mai1.edu.tw。

四、附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專業指導人員名冊、服務學生名冊、切結書、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意書各1份及教育部學產基金補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實施要點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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