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07年度保管字第1879號扣案第三級毒品愷他命2370.38公克,欲申請領用機關(構),請於公告後一個月內向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申請辦理,逾期依法銷燬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7-02
  • 資料點閱次數:1255

主旨:本署107年度保管字第1879號扣案第三級毒品愷他命2370.38公克,欲申請領用機關(構),請於公告後一個月內向本署申請辦理,逾期依法銷燬之。

依據:依醫藥研究或訓練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第8條第1 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保管年度字號:107年度保管字第1879號。

二、判決確定日期: 108年4月16日。

三、扣押物品項:第三級毒品愷他命。

四、數量單位:2370.38公克。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