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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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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12月12日臨時觀護佐理員職缺公告,報名截止日期:107年12月19日中午12點止。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3-29
  • 資料點閱次數:1711
一、 職稱:臨時觀護佐理員 二、 需用人數:7人 三、 薪資待遇:月薪3萬元 四、 工作內容: (一) 工作性質:全職 (二) 上班地點:嘉義地檢署 (三) 出差:需出差 (四) 上班時段:日班,8:00~17:30 (五) 休假制度:周休二日 (六) 可上班日:108年1月1日起 (七) 工作項目: 1. 協助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之開發、接洽、協調、聯繫,以及安排機關(構)說明會。 2. 協助建置社會勞動人卷宗資料及登錄電腦資料。 3. 協助辦理社會勞動說明會或個別說明,向社會勞動人說明其權利義務,並瞭解社會勞動人之專長、身心現況及執行相關事項等。 4. 依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構)需求,協助安排適宜之社會勞動人至指定機關(構)報到。 5. 協助追蹤社會勞動機構及社會勞動人執行情況,到場訪視並填載紀錄。 6. 遇有社會勞動人違反「檢察機關辦理易服社會勞動作業要點」之「履行社會勞動應行注意事項」或其他突發事故時,應詳實填載紀錄,並陳報觀護人為後續處理。 7. 社會勞動人依規定履行完成或未履行完成,應檢視執行社會勞動累計時數或蒐集相關文件,核對登錄電腦資料,提供觀護人查核,依其執行情形簽報檢察官核准結案。 8. 其他執行社會勞動之相關事項。 9. 其他觀護業務輔佐事項。 五、 報名規定: (一) 需繳交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影本。 (二) 人數過多者,將擇優以電話進行通知107年12月21日早上進行筆試,下午進行面試。筆試占分數共40%,面試占分數共60%。 (三) 報名截止日期:107年12月19日中午12點止(以收件時間為準)。 (四) 報名信件請寄送至: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 張雅雯觀護人收 六、 所需資格: (一) 大學以上畢業(主修社會工作、教育、心理、諮商輔導、法律、犯罪防治等相關科系畢業)或有從事觀護業務相關經歷一年以上者。 (二) 經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三) 具電腦操作、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 (四) 思想純正、品行端正、無前科紀綠及不良嗜好。 (五) 認真負責,服從性高,可配合業務夜間或假日輪班。 (六) 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 (七) 具有從事觀護佐理員業務之經歷及訓練並表現優異者,於甄選時得優先考量。 (八) 非本署檢察長、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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