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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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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法律廣播劇製播計畫報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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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6
  • 資料點閱次數:2691
法律廣播劇製播計畫報價資料 【案號】A1040001 【機關名稱】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嘉義分會 【機關地址】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 【機關電話】05—2778610 【聯絡人姓名】李代理副主任蓓宇 【詢價名稱】105年度法律廣播劇製播 【採購商品名稱】2016年法律廣播劇「窗外有情天」製播 【廣播劇製作內容】製作「法律廣播劇」及「更生會客室」 內容包含預防犯罪、反毒、飆車、網路犯罪、青少年預防犯罪宣導、反賄選、更生人受刑人教化與輔導、法務部政令宣導及其他相關業務。 【廣播劇播出次數】 「法律廣播劇」每週播出至少一次,每次10~15分鐘〈含檢察官講評〉,每月四至五週。 「更生會客室」,每次15分鐘,每月至少一次。 【節目計畫執行播出時間】105年4月1日起至105年11月30日止 【節目播出時間】以更生人、受刑人休閒時段播出為原則 【協調單位】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嘉義分會 【含稅註記】含稅 【付款條件】總款項區分3次每季撥款一次 【報價截止日期】105年3月14日17時30分 【開標與簡報時間】另訂 商品注意事項: 【商品名稱】2016年法律廣播劇「窗外有情天」製播 1.實施計畫。 2.播出方式與時間。 3.更生人及受刑人互動方式。 4.節目符合多樣、活潑、教化、就業及市場需要。 5.評選項目:計畫與內容30分、整體設計之理念與創意30分、價格完整性及合理性30分、簡報10分。 6.經費預估新台幣20萬元整。 7.資料請預先準備5~7本,以備簡報時使用。 8.得標廠商所錄製之法律廣播劇須為原創劇本,不得有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抄襲、沿用、參考歷年廣播劇本等),如有違反則喪失得標資格,本合約當然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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