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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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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領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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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署102年保管字第784號經判決確定之扣案第 三級毒品愷他命共14870.91公克(15包),經公 告後一個月內無機關(構)申請領用者,依法銷毀 之。 依據:依醫藥研究或訓練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第8 條第1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保管年度字號:102年保管字第784號。 二、裁判確定日期:103年3月6日。 三、扣押物品項:第三級毒品愷他命。 四、數量單位:毛重14870.91公克(15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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