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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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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護人室公告:即日起暫停受理緩起訴處分金申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06
  • 資料點閱次數:1583
暫停受理緩起訴處分金申請公告: 一、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2及第455條之2之修正,緩起訴處分金僅得以公庫為支付對象,故本署暫不受理各公益團體緩起訴處分金申請案。 二、有關本署緩起訴處分之申請,擬俟法務部核定緩起訴處分金之提撥比例、收支運用暨相關監督管理辦法後,再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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