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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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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5年第1次錄事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錄取及候用名單,詳如附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3-11
  • 資料點閱次數:85

一、錄取人員名請於115316日(星期一)上午830分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及彩色照片與郵局存摺至本署3樓人事室辦理簽約手續,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取消資格,不得以未接獲通知提出異議。

二、備取候用3名,依甄選簡章規定,備取候用期限至115630日止或 本署因業務需要再次辦理甄選止,期滿未獲僱用者或候用期間發生消極資格條件限制者即喪失僱用資格。

三、備取候用人員於本署115年度內錄事職務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得約僱人員代理時,依人事室通知時間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至本署3樓人事室報到並完成簽約手續,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取消資格,不得以未接獲通知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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