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公告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5年第1次候用三等書記官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錄取候用名單及相關事宜,詳如附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2-19
  • 資料點閱次數:279

一、正取人員2名請於114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6時30分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及彩色照片與郵局存摺至本署3樓人事室辦理簽約手續,並自115年1月1日起約僱生效;逾時未到場完成簽約者視同棄權,取消資格並由候用人員依序遞補。
二、冊列候用人員依甄選簡章規定,候用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本署 因業務需要再次辦理甄選止,期滿未獲僱用者或候用期間發生消極資格條件限制者即喪失僱用資格。
三、候用人員於本署115年度內書記官職務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 事項」規定得約僱人員代理時,由人事室依序通知約僱;同意受僱人員則請按人事室通知之日期及時間,攜帶所有學經歷相關證件及彩色照片與郵局存摺至本署3樓人事室報到並完成簽約手續,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取消資格並依序遞補。

附件下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