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4年第3次錄事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錄取名單,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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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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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錄取人員名請於114年10月1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前,攜帶所有學 經歷之相關證件及彩色照片與郵局存摺至本署3樓人事室辦理簽約手續 ,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並取消資格,不得以未接獲通知提出異議。
二、備取候用5名,依甄選簡章規定,備取候用期限至115年6月30日止或 本署因業務需要再次辦理甄選止,期滿未獲僱用者或候用期間發生消 極資格條件限制者即喪失僱用資格。
三、備取候用人員於本署114-5年度內錄事職務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 意事項」規定得約僱人員代理時,依人事室通知時間攜帶所有學經歷 之相關證件至本署3樓人事室報到並完成簽約手續,逾時未報到者視同 棄權,並取消資格,不得以未接獲通知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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