贓證物款入庫作業流程圖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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贓證物款入庫作業流程
- 司法警察機關:
- 取據保管:檢附移送書、扣押物品清單(一式3聯,依不同案件、被告、物品種類分別製作)、清單電子檔。
- 原物保存:另檢附和押物品彩色照片、彩色照片電子檔。
- 本署贓物庫:
- 核對清單、電子檔。
- 清單加蓋收件章、保號/製作收受扣押款通知。
- 製作扣押物卷宗、取得扣押物品保號。
- 取據保管作業:
- 贓物庫\司法警察機關:清單、贓證物款送出納人員。
- 出納人員:
- 登錄案管系統-保證金管理-收入處理 (繳款人一被告、案號、金額)。
- 開立贓證物款收據一式5聯。
- 開立國庫繳款書經代庫銀行收費處核收。
- 贓證物款收據送贓物庫留存。
- 贓證物款收據、國庫繳款書、喊證物款收入彙計表、 贓證物流水號使用狀況表送會計室留存。
- 贓物庫:
- 登錄案管系統-扣押物明細一收據號碼。
- 清單、贓證物款收據附卷。
- 會計室:
- 開立收入傳票。
- 登錄案管系統-收入傳票號碼。
- 原物保存作業:
- 贓物庫:清單附卷、貴重物品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