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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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贓證物款入庫作業流程圖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27
  • 資料點閱次數:744

贓證物款入庫作業流程圖贓證物款入庫作業流程圖

贓證物款入庫作業流程

  1. 司法警察機關:
    • 取據保管:檢附移送書、扣押物品清單(一式3聯,依不同案件、被告、物品種類分別製作)、清單電子檔。
    • 原物保存:另檢附和押物品彩色照片、彩色照片電子檔。
  2. 本署贓物庫:
    • 核對清單、電子檔。
    • 清單加蓋收件章、保號/製作收受扣押款通知。
    • 製作扣押物卷宗、取得扣押物品保號。
  3. 取據保管作業:
    • 贓物庫\司法警察機關:清單、贓證物款送出納人員。
    • 出納人員:
      • 登錄案管系統-保證金管理-收入處理 (繳款人一被告、案號、金額)。
      • 開立贓證物款收據一式5聯。
      • 開立國庫繳款書經代庫銀行收費處核收。
      • 贓證物款收據送贓物庫留存。
      • 贓證物款收據、國庫繳款書、喊證物款收入彙計表、 贓證物流水號使用狀況表送會計室留存。
    • 贓物庫:
      • 登錄案管系統-扣押物明細一收據號碼。
      • 清單、贓證物款收據附卷。
    •  會計室:
      • 開立收入傳票。
      • 登錄案管系統-收入傳票號碼。
  4. 原物保存作業:
    • 贓物庫:清單附卷、貴重物品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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