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107年03月15.16.19日本署辦理103次易服社會勞動制度勤前說明會及專訓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2-04
  • 資料點閱次數:1379
107年03月15.16.19日本署辦理103次易服社會勞動制度勤前說明會及專訓 活動名稱:107年03月15.16.19日 本署辦理第103次易服社會勞動制度勤前說明會及專訓 活動時間:107年03月15.16.19日 活動地點:說明會地點-本署一樓當事人休息室 法治教育地點-溪口鄉文化生活館 專訓地點-溪口鄉第十公墓 活動內容: 107.03.15易服社會勞動勤前說明會,課程開始由本署吳檢察官闡述勞動人易服社會勞動制度規定並勉勵大家珍惜機會確實遵守規定,而後為本署政風主任為大家進行反賄選宣導,並倡導廉政專線之檢舉管道,第二堂由趙神父授課,以杜甫詩句為題材,為學員說明心境如何影響自身對周遭環境的觀感,而後分享繪本故事,引導學員如何讓人生活得更有智慧,同時鼓勵勞動人多多關心自己的情緒並適度的練習轉化,人生是門選擇題,維有好的選擇方能創造福報。最後由毒危中心宣導人員,講授毒癮戒治及愛滋篩檢之相關常識並提供戒癮治療的管道。本日說明會主講亦佈達專訊地點與報到時間,同時提醒大家穿著包覆性鞋子穿著長褲以免受傷。 107.03.16口鄉公所會議室,辦理法治教育講座,共14名學員參與。第一堂由主講說明易服社會勞動相關規定,課程一開始為學員說明易服社會勞動的法源依據,提醒學員執行時應注意事項,指導簽到簿的寫法及勞動人手冊使用方法,並留意手冊上時數登載正確與否,強調簽到的重要性及委託代簽的嚴重性,呼籲學員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課程最後提醒學員珍惜本次機會,確實執行勞動。第二堂由本署王主任觀護人授課,一開始王主任說明緩刑緩起訴義務勞務與易服社會勞動的差異性,並強調派任機構不得由勞動人指定,亦不得關說,接著以「從生活上案件談法律風險與自我保護」為主題,探討生活中常見的食安問題,更舉例國外做法每顆雞蛋皆標明出處責任追朔容易,讓業者確實遵守相關法規,課程最後,王主任為大家進行反毒宣導,呼籲大家應多關心子女生活,更提醒不得輕易嚐試,一旦染上將很難戒除。下午佐理員帶隊14名勞動人至溪口第十公園進行全面性清掃,勞動人分工除草操掃落葉及綠美化過於茂盛的樹木,並有所長全程監督。 107.03.19由佐理員帶隊勞動人至溪口第十公墓,接續昨日未完成之工作,本日清潔隊隊長仍全程督導,現場亦有公墓管理員,協助大型樹之及落葉清運,本次將人力分為兩隊,分頭進行清掃,勞動人皆表現良好,工作效益高。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