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洪檢察長親自拜會,轄區金融機構協助查賄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2-04
  • 資料點閱次數:1329
洪檢察長親自拜會,轄區金融機構協助查賄


活動名稱:本署洪檢察長光煊率領嘉義縣(市)警察局長及縣(市)調查站主任,拜會轄區金融機構協助查賄
時間:98年9月1日
地點:嘉義縣市銀行同業公會
(電視畫面:嘉義世新有線)

嘉義地檢署檢察長洪光煊將於98年9月1日上午,親率嘉義縣警察局長謝文傑、嘉義市政府警察局長楊源明、嘉義縣調查站主任鞠成惠、嘉義市調查站主任羅永豐等司法警察機關首長等人,拜會嘉義縣、市銀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請其轉達並協調轄區各金融機構協助辦理98年三合一選舉之查賄事項,期能於賄選發生前,即能全面掌握可疑資金動態,有效杜絕賄選。 檢察長洪光煊表示,資金清查為破解賄選人資金來源之必要手段,本次拜會目的,期能建立與各金融機構之聯繫窗口,希望各金融機構對於客戶不正常資金進出、巨額資金異常提領、兌換大量現鈔等,懷疑可能作為賄選資金之情資者,均能適時提供檢、警、調機關參考,期能鎖定目標,掌握賄選資金流向,以收拔根斷源之功效。 依近年歷次選舉查賄經驗中顯示,現金買票之賄選態樣為嘉義縣、市選舉中最主要之賄選類型,為有效遏止賄選,嘉義地檢署已將查緝現金買票列入98年三合一選舉查察之查賄重點工作。洪檢察長表示,檢、警、調機關透過歷次查賄經驗,精益求精,現行之查察賄選技巧已臻純熟精練,各查賄機關更對查賄工作展現高度重視與追求卓越績效之決心,呼籲各候選人及樁腳,勿存僥倖之心,應恪遵國家法令規定,清白參選,公平競爭,絕不買票,也絕不從事法令所禁止的賄選行為,以免觸蹈法網。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