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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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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保嘉義分會春節溫馨送暖撫慰馨生家庭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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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保嘉義分會春節溫馨送暖撫慰馨生家庭 春節將至,犯保嘉義分會由榮譽主任委員即嘉義地檢署檢察長郭珍妮、主任委員 陳思亮、委員林木釧(金宏昇機械有限公司 總經理)、委員胡榮顯(尚壕企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書記官長林合、法律扶助基金會嘉義分會執行秘書游瑞華律師、分會專任人員及志工,於本(1)月23日親送慰問品、慰問金送至案家,表達分會關懷之意。 馨生家庭在案件發生後,就永遠有一個缺憾,可能家裡少了一個人,可能身體殘缺永久無法復原。面對這樣的人生劇變,心裡早已千瘡百孔,沒有時間也沒有精神去想像自己也可以擁有一般人所享有的社會生活及節慶活動。在這樣的糾結下,只能任由自己認命的背著傷痛繼續生活。 分會看見了馨生人的無奈及悲傷,希望能從根源協助馨生人重拾對生命、對社會及對自己的信心與熱情,因此透過春節關懷活動,讓馨生人打從心底感受社會的關心與溫暖。 郭檢察長對於馨生人遭遇感到不捨,親自送暖到案家,給予最直接的關懷及鼓勵,肯定家屬勇敢面對生活艱辛與挑戰,期許透過犯保協會持續的慰問與關心,將司法保護的溫情、社會溫暖與正向力量遞送至案家,用犯保的愛撫慰馨生人的心。 (案件一) 案主:林○○,64年次 單身未婚(大林鎮) 死者林○○於106年06月15日騎乘機車於臺南市新市區大社里499之20號前遭犯嫌黃○○蓄意駕駛自小客車自後追撞,案主人車倒地滑行,又起身奔跑向附近商家及過往車輛求救,黃嫌猶不罷手自後追趕,再以徒手及持不詳利刃猛刺案主身體後背、前胸等部位,逞兇後迅速駕車逃逸。 (案件二) 案主:蘇○○ 71年次,(民雄鄉) 羅姓駕駛自小貨車行駛楠西東勢路往台3線(西向東)方向(閃紅燈),行駛至肇事地點等要左轉時與行駛台3線北往南方向(閃黃燈)由案主所駕駛載有乘客戴○○普通重機車碰撞發生交通事故。 家庭背景 案主與前妻4年前離婚,育一子,現有一印尼籍同居人,案發時有7個月身孕,小孩現已4個多月。案父:63歲目前從事警衛工作,偶有高血壓疾病,服藥控制中。案母:63歲目前從事家庭代工,無慢性病史,信仰佛教,會到嘉義市圓福寺禮佛,心情平靜,待人友善好相處。案大妹:33歲已婚,於苗栗縣國小教書,個性開朗明理,都會返家陪伴探視家人。案小妹:29歲未婚,於高雄服務,休假才會回來。案子:現10歲,父母離婚後監護權歸母親,並改從母姓簡;案母禁止案家探視案子。案同居人:印尼籍,有在印尼辦結婚,因在台灣移民署最後一關時間未到案主就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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