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太保市農會選務講習會辦理反賄選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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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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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農會會員代表、農事小組長將於114年2月15日投票,本署於2月6日結合太保市農會,於農會辦理選務講習時,前往會場宣導拒絕賄選。
本署主任觀護人林宗材表示,選舉有兩個層面,第一個是選務工作,依照農會選舉罷免辦法,來辦理選務工作,讓指導員、監票員、計票員、唱票員等工作人員了解流程,各司其職,順利完成選務工作。第二個層面是落實民主、公平的普世價值,避免以行賄收賄,甚至暴力的方式來影響選舉,造成選舉不公,影響農會長遠的發展。
依據農會法的規定,選舉買票賣票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以暴力、脅迫方式妨害選舉者,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倘發現有賄選情事,可以向本署檢舉,檢舉專線:0800-024-099#4,檢舉獎金最高新台幣200萬元,希望「選舉公正投‧幸福長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