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6月份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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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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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檢署111年度辦理
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教育課程
六月份分別於6月8日及6月22日於舉行法治教育課程,對象為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等惡性輕微之案件當事人,為加強渠等基本法律常識並促進守法意識,邀請本署觀護人及檢察官宣講相關知識,且為落實防疫,特安排梅花座位以編號指定入席,本次法治教育6月8日參加人數36人,6月22日參加人數41人。
6月8日邀請盧浩權觀護人講授「毒品危害防治法規與觀護實務」,盧觀護人從多張照片著手講授吸毒個案出監之後因再遇到毒友,而再次吸食毒品卻無法再睜開眼睛感受世界的真實案例。盧浩權觀護人也在課堂中提醒學員毒品是會造成腦部功能發生變異,導致情緒或行為發生異常之化學物質,一旦成癮後,不論於往昔或今,對身心健康及家庭,甚至國家社會之戕害嚴重性,難以估算,以及面對新興毒品氾濫,已成為世界各國政府極為重視問題且無不致力防制,希望能夠藉由這堂課讓學員們能夠再度省思,除不要輕易嘗試外,也不要成為毒品犯罪之幫手,想想自己的純真與善良,回到從前的生活。
6月22日邀請本署呂雅純檢察官擔任授課講師,課程主題為「法治教育-從生活理解法律,用法律掌舵人生」。呂檢察官從「我為什麼要來課?」這一個問題,作為本堂課程開始的引導,讓學員們透過一連串的問題-法律是什麼?我為什麼要了解法律?了解法律的好處是什麼?如何獲得了解法律的好途徑?等,讓學員們建立起自己的「法感」,以便當媒體報導某社會事件時,自己能夠正確分辨,不至於讓紛雜、片段或錯誤的資訊,影響自身判斷,以及漠視輕忽法律或是衝動行事,將為自己帶來的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