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5月份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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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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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檢署111年度辦理
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教育課程
五月份分別於5月11日及5月25日於舉行法治教育課程,對象為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等惡性輕微之案件當事人,為加強渠等基本法律常識並促進守法意識,邀請本署觀護人宣講相關知識,且為落實防疫,特安排梅花座位以編號指定入席,本次法治教育5月11日參加人數39人,5月25日參加人數29人。
5月11日邀請葉美菁檢察官講述「酒駕及詐欺犯罪防制」,有感於酒駕案件者多半存有僥倖心理,葉檢察官特別分享新聞案例及法律新制,藉以矯正投機者的錯誤心態。另外,針對近年推陳出新的詐騙手法,葉檢察官亦舉例假公文、應徵詐騙、買賣詐騙等,皆利用話術加強恐懼或勾起貪念,一時不察便容易中招,更有甚者,貿然將帳戶、提款密碼提供給來路不明之人,將可能被依洗錢防制法問罪,因此以「事事警覺、小心求證」的應對方法,避免短視近利才是上策。本次讓學員對酒精危害與防範詐騙有更多的認識,明白便宜行事招致苦果,將追悔莫及。
5月25日邀請蔡秀琴觀護人擔任授課講師,課程主題為「生活與刑事法律」,蔡觀護人透過案例分享,自111年3月31起行政院會通過7大道安精進要點以及6大「酒駕零容忍」措施,期望更進一步減少酒駕對於民眾安全的危害以及期望能夠有效降低酒駕事故發生率以及酒駕事故死亡率。也讓學員了解到肇事逃逸罪、強制罪、詐欺罪的嚴重性,並提醒其相關刑責,切勿以身試法。蔡秀琴觀護人希望藉由這堂課程讓學員學習如何更好的保護自己,以及避免造成未來的生活困擾或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