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110年度5月份法治教育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6-03
  • 資料點閱次數:356
1100512-2.葉美菁檢察官以新聞案例講述酒駕案例。

嘉義地檢署110年度辦理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教育課程

 

   嘉義地檢 5月12日舉行法治教育課程,對象為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等惡性輕微之案件當事人,為加強渠等基本法律常識並促進守法意識,邀請本署檢察官宣講相關法律新知,且為落實防疫,特安排梅花座位以編號指定入席,本次法治教育參加人數37人。

  當天由嘉義地檢署葉美菁檢察官講授「酒駕犯罪防制」,有感於酒駕案件者多半存有僥倖心理,葉檢察官特別分享新聞案例及法律新制,藉以矯正投機者的錯誤心態。

  另外,針對近年推陳出新的詐騙手法,葉檢察官亦舉例假公文、應徵詐騙、買賣詐騙等,皆利用話術加強恐懼或勾起貪念,一時不察便容易中招,更有甚者,貿然將帳戶、提款密碼提供給來路不明之人,將可能被依洗錢防制法問罪,因此以「事事警覺、小心求證」的應對方法,避免短視近利才是上策。

  本次讓學員對酒精危害與防範詐騙有更多的認識,明白便宜行事招致苦果,將追悔莫及。課後,學員回饋受益良多,且願意向親友宣導。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