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5月份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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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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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份分別於5月6日及5月20日於本署舉行法治教育課程,對象為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等犯行較為輕微之案件當事人,為加強渠等基本法律常識並促進守法意識,邀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及本署觀護人宣講相關知識,本次法治教育5月6日參加人數26人,5月20日參加人數39人。
5月6日法扶基金會黃逸柔律師講述有關「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簡介」,指導學員如何解決債務問題,透過法條講解,使學員分辨債務清償方案、更生及清算程序差別,及其制度與適用時機,另鄭重提醒聲請人若隱匿違反誠信,更生方案及清算免責之裁定均會撤銷且有刑責,呼籲學員切勿投機借貸,以身試法。
5月20日本署劉虹君觀護人講述『修復式司法』之簡介,從基本流程如何申請?開始逐一介紹,至評估的標準及轉介方式與修補犯罪傷害的方法等。讓被害者與加害者建立對話的可能;讓被害人及其家屬傷痛有機會癒合;更是搭起雙方橋梁,發自內心的釋懷放下仇恨彼此理解,讓學員了解修復式司法的核心精神-『修復犯罪造成的心理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