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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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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3月份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教育課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3-31
  • 資料點閱次數:14
1150311-3.呂雅純檢察官講解「生活與法律」,尤其以不能安全駕駛(酒駕)跟生活息息相關

      三月份分別於311日及325日於本署舉行法治教育課程,對象為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等犯行較為輕微之案件當事人,為加強渠等基本法律常識並促進守法意識,邀請本署檢察官宣講相關知識,本次法治教育311日參加人數46人,325日參加人數28人。

      3月11日本署呂雅純檢察官講解「生活與法律」,開頭介紹法官及檢察官之差異與職責,循序漸進至刑罰種類、民法及刑法行為能力之歲數,並詳述當前案件量最多之詐騙手法及酒駕肇事、公然侮辱、恐嚇、傷害等各式罪章深入淺出,達到從生活理解法律,用法律掌舵人生,讓學員們建立起自己的法律界線,避免輕忽法律衝動行事,為自己帶來官司。   

      3月25日本署蕭仕庸檢察官擔任授課講師,主題為「生活與法律」,內容涵蓋禍從口出的毀謗罪、公然侮辱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另有生活上易觸犯的強制罪、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酒駕)、肇事逃逸罪等,尤以詐欺新興犯罪手法特別詳加敘述,請學員在求職、買賣、上網時更需注意,避免誤觸法網,甚至淪為受害者,強調「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循規蹈矩、腳踏實地才能遠離官司紛擾,掌舵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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