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2月份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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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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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份分別於2月11日及2月25日於本署舉行法治教育課程,對象為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等犯行較為輕微之案件當事人,為加強渠等基本法律常識並促進守法意識,邀請本署觀護人宣講相關知識,本次法治教育2月11日參加人數45人,2月25日參加人數45人。
2月11日本署張雅雯觀護人講述「酒精成癮議題及戒治」,以〝酒精依賴篩查問卷〞及〝體重與呼氣酒精濃度計算〞揭開序幕,讓學員自我評量是否需再接續〝酒精使用疾患確認檢測〞問卷,並指導酒精單位換算、代謝時間,介紹台灣目前酒癮問題及戒治資源與處方箋藥物,最後說明〝公共危險罪〞、〝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酒駕)〞等相關刑責,以深入淺出方式強調飲酒過度有害身心健康,更易誤觸法網,不可忽視。
2月25日本署盧浩權觀護人講授「毒品危害相關法律規範」,以公務經驗分享某吸毒個案出監之後因再遇毒友,未考量身體耐受性而再次吸食毒品致過量無法再睜開眼睛感受世界的真實案例。毒品會造成腦部功能變異,以致情緒、行為發生異常之化學物質,期盼藉由這堂課讓學員們再度省思,除不輕易嘗試,亦不可成為毒品犯罪幫手,「勿忘初衷、心懷良善」找回純真,回歸正常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