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11月份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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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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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份分別於11月5日及11月19日於本署舉行法治教育課程,對象為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等犯行較為輕微之案件當事人,為加強渠等基本法律常識並促進守法意識,邀請本署觀護人宣講相關知識,本次法治教育11月5日參加人數31人,11月19日參加人數32人。
11月5日本署蔡秀琴觀護人講授「生活與法律」,藉由去識別化判決書及新聞媒體中常見的毀謗罪、公然侮辱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強制罪、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酒駕)、肇事逃逸罪等,讓學員們知道許多生活中微不足道的「行為」,都有可能構成犯罪,希望學員們透過日常生活洞悉常見犯罪,讓自身增長法律觀念,避免誤觸法網。
11月19日本署盧浩權觀護人講述「兒少性剝削犯罪防制」,由現代網路造就許多兒少性剝削犯罪態樣,尤其以通訊軟體、交友平台之網友更甚,呼籲學員留意家中兒少使用網路之安全性,強調自己就是身體的主人,〝不拍、不留存、不傳佈、要截圖保存證據〞才是唯一杜絕私密照在網路流傳的好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