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6月份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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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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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份分別於6月11日及6月25日於本署舉行法治教育課程,對象為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等犯行較為輕微之案件當事人,為加強渠等基本法律常識並促進守法意識,邀請本署檢察官及觀護人宣講相關知識,本次法治教育6月11日參加人數29人,6月25日參加人數29人。
6月11日本署呂雅純檢察官講解「生活與法律」,開頭介紹法官及檢察官之差異與職責,循序漸進至刑罰種類、民法及刑法行為能力之歲數,並詳述當前案件量最多之詐騙手法及酒駕肇事、公然侮辱、恐嚇、傷害等各式罪章深入淺出,達到從生活理解法律,用法律掌舵人生,讓學員們建立起自己的法律界線,避免輕忽法律衝動行事,為自己帶來官司。
6月25日本署盧浩權觀護人講述「人口販運條例」,說明誘拐兒童性剝削、器官摘取買賣及從事勞動與報酬不相當之工作者皆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規定,另特別以淺顯易懂方式指導學員國與國之間引渡條例的發動條件、戰爭引發時人口販運對女性之危害及常見的長輩最易觸法之生活情境等,內容涵蓋多元,學員獲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