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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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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5月份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教育課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6-26
  • 資料點閱次數:52
1140521-8.張雅雯觀護人說明〝公共危險罪〞、〝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含毒駕)〞等相關刑責

      五月份分別於57日及521日於本署舉行法治教育課程,對象為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等犯行較為輕微之案件當事人,為加強渠等基本法律常識並促進守法意識,邀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及本署觀護人宣講相關知識,本次法治教育57日參加人數25人,521日參加人數22人。

      5月7日邀請法扶基金會黃逸柔律師講述有關「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簡介」,指導學員如何解決債務問題,透過法條講解,使學員分辨債務清償方案、更生及清算程序差別,及其制度與適用時機,另鄭重提醒聲請人若隱匿違反誠信,更生方案及清算免責之裁定均會撤銷且有刑責,呼籲學員切勿投機借貸,以身試法。

      5月21日本署張雅雯觀護人講述「酒精成癮議題及戒治」,以〝酒精依賴篩查問卷〞及〝體重與呼氣酒精濃度計算〞揭開序幕,讓學員自我評量是否需再接續〝酒精使用疾患確認檢測〞,並指導酒精單位換算、代謝時間,介紹台灣目前酒癮問題及戒治資源與處方箋藥物,最後說明〝公共危險罪〞、〝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酒駕)〞等相關刑責,以深入淺出方式強調飲酒過度有害身心健康,更易誤觸法網,不可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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