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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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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4月份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教育課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25
  • 資料點閱次數:5
1140423-7.張雅雯觀護人以自身經驗講述「車禍處理與交通法規」並說明肇事逃逸相關刑責

      四月份分別於49日及423日於本署舉行法治教育課程,對象為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等惡行輕微之案件當事人,為加強渠等基本法律常識並促進守法意識,邀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及本署觀護人宣講相關知識,本次法治教育49日參加人數21人,423日參加人數16人。

      4月9日邀請法扶基金會陳奕璇律師介紹「家庭暴力防治法」,本法條款源起一樁1993年的悲劇,其適用對象不只配偶及三等親,含曾為同居人或四等親旁系血親及姻親對身體上、精神上、經濟上的傷害等皆含括,並介紹保護令種類及申請方式,及例舉數個新聞案例,最後提醒學員應尊重家庭成員,必要時運用法律知識保護自己。

      4月23日本署張雅雯觀護人以自身經驗講述「車禍處理與交通法規」,用〝發生車禍了怎麼辦?〞此問句拉開序幕,說明台灣目前車禍最常發生的幾種狀況及肇事逃逸相關刑責,尤其以當事人是否受傷或死亡循序說明刑度輕重,乃至最後調解過程及途徑等均詳細分享,學員互動熱烈、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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