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7月份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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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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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份分別於7月10日及7月24日於本署舉行法治教育課程,對象為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等惡行輕微之案件當事人,為加強渠等基本法律常識並促進守法意識,邀請本署檢察官宣講相關知識,本次法治教育7月10日參加人數21人,7月24日因強烈颱風「凱米」襲台暫停乙次。
7月10日邀請蔡國強律師講述「變遷中的肇事逃逸罪」,開場以介紹法院與地檢署差異和權責揭開序幕,依序講解訴訟程序並帶入本次主題,藉由情境題目:腳踏車碰撞、假車禍、對方自摔、肇事雙方合意不用報警等真實案例詳加列舉及分析刑責,尤其強調雖無碰撞過程但仍以因果關係判定罰則,且若以不知情為由離開現場亦須提供相關佐證,實為徒增困擾,強烈呼籲學員行車糾紛一律報警,勿貪一時之便,方能避免後續無盡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