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2月份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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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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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份分別於2月7日及2月21日於本署舉行法治教育課程,對象為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等惡行輕微之案件當事人,為加強渠等基本法律常識並促進守法意識,邀請律師宣講相關知識,本次法治教育2月7日參加人數50人,2月21日參加人數41人。
2月7日邀請本署葉美菁檢察官講述「酒駕及詐欺犯罪防制」,不僅說明酒精對人體負面影響、酒後駕車行為造成的家庭悲劇,另增加詐騙防治宣導,使學員在求職、買賣時更加注意,避免誤觸法網及淪為受害者。
2月21日邀請「甦活」行動工作室-呂珮瑛社工師講述「兩性互動與法律」,用許多真實案例介紹家庭暴力防治法,以及刑法妨害性自主及妨害風化、妨害婚姻與家庭罪章,並增加性騷擾、性交易、性剝削等法條,提醒學員在與他人互動間應維持適當之分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