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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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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9月份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教育課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7
  • 資料點閱次數:151
1120906-4.盧觀護人亦與學員討論攸關酒駕相關法規及問題

 

    九月份分別於96日及920日於本署舉行法治教育課程,對象為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等惡行輕微之案件當事人,為加強渠等基本法律常識並促進守法意識,邀請本署檢察官、觀護人宣講相關知識,本次法治教育96日參加人數26人,920日參加人數27人。

    9月6日邀請本署盧浩權觀護人講授「酒駕危害防制相關法律規範」,有感於酒駕案件者多半存有僥倖心理,盧觀護人特別分享酒駕防制影片及法律新制,藉以矯正投機者的錯誤心態;另外盧觀護人也分享與個案會談經驗,讓學員更能融入課程以達到學習效益。本次讓學員對酒精危害與法令規範有更進一步的認識。課後,學員回饋受益良多。

    9月20日邀請本署呂雅純檢察官擔任授課講師,課程主題為「法治教育-從生活理解法律,用法律掌舵人生」。呂檢察官從「我為什麼要來上課?」這一問題,作為課程引導,讓學員們透過一連串的問題:法律是什麼?我為什麼要了解法律?了解法律的好處是什麼?如何獲得了解法律的好途徑?等。讓學員們建立起自己的「法感」,以便媒體報導某社會事件時,自己能夠正確明辨,不讓紛雜片段或錯誤資訊,干擾自身判斷,並提及漠視輕忽法律或衝動行事,會為自己後續帶來無法挽回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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