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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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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3月份法治教育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4-10
  • 資料點閱次數:129
1120322-8.陳奕璇律師說明家庭暴力法的起源,討論家暴行為類型、對象及相關法律

嘉義地檢署112年度辦理

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教育課程

 

    三月份分別於38日及322日於舉行法治教育課程,對象為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等惡性輕微之案件當事人,為加強渠等基本法律常識並促進守法意識,邀請觀護人、律師宣講相關藥物濫用防制及家暴防治法律相關新知,38日參加人數48人,322日參加人數57人。

    3月8日邀請嘉義地檢署張耀中觀護人講授「藥物濫用防制」,針對目前藥物濫用防制因應作為,張觀護人特別分享由真人實事翻拍藥物濫用防制影集讓學員可更加認識藥物濫用之危害;另外觀護人也分享與個案會談經驗,讓學員更能融入課程以達到學習效益,並也詳細介紹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範。本次授課讓學員對藥物濫用危害與法令規範有更進一步的認識。

    3月22日邀請法律扶助基金會嘉義分會陳奕璇律師,講述「家庭暴力防治法」起源於一樁不堪長期受暴而引發的殺夫案件,社會開始討論女性在家庭及傳統社會弱勢,衍生家庭暴力防治法起端。透過律師介紹,讓學員了解家庭暴力法的起源,討論家暴行為類型、對象及相關法律,學員可藉此回顧、檢視自己或身邊的人是否曾遭受或正在遭受家庭暴力對待,進而找到正確的方法取得必要的協助。課後,學員紛紛表示獲益良多,也會積極幫助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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