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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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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1月份法治教育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2-02
  • 資料點閱次數:169
112.01.04-4.學員踴躍回答交通法規新制之有獎徵答。

嘉義地檢署112年度辦理

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教育課程

    一月份分別於1月4日及118日於舉行法治教育課程,對象為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等惡性輕微之案件當事人,為加強渠等基本法律常識並促進守法意識,邀請深耕於警界、法界專業人士宣講相關法律新知,14日參加人數31人,118日參加人數30人。

    1月4日邀請嘉義市政府警察局黃敬育警務員講授「酒駕防治與車禍處理之交通法規」,透過警員的詳細解說,讓學員了解酒駕最新相關法令及政府的「酒駕零容忍政策」,以及車禍現場第一時間應如何處理應對,此外課程中播放實際車禍現場影片及市警局犯罪防治宣導片,讓學員留下深刻印象,期能養成正確的交通安全觀念,保障自身及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以免釀成大禍。

    1月18日邀請法律扶助基金會黃逸柔律師,為學員講述「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讓學員分辨債務清償中之清算、更生、調解及協商程序之差別,課程中黃律師律師呼籲大家,一旦發現債務問題越來越嚴重,切勿拖延置之不理,不管幾百萬的債務,只要有意願、有收入,都能透過法扶尋求協助覓得解決辦法;此外,更點出債務協商中「有捨才有得」的觀念,放下固著的執念才能讓卡住的齒輪有機會轉動。本次課程後學員多半感到獲益良多,明白「不是路到了盡頭,而是該轉彎了」的道理,面對債務能更有勇氣及決心去面對,重獲新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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