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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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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4-15
  • 資料點閱次數:1529

依前揭法令(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29條規定),本會為財團法人,受法務部指揮監督,登記前應經法務部許可,本會旋即於八十八年一月二十日報奉法務部核准,翌日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辦理財團法人設立登記,並於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九日成立,辦理中華民國臺灣省、福建金門等地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遺屬或受重傷害者本人保護工作。透過政府與民間建立保護網絡,提供犯罪被害人協助及撫平傷痛,重建生活,維護社會安全福祉。本會會址設於台北市基隆路二段一七○號。並經法務部核准後,於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所在地設分會,定名為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分會。

嘉義分會設於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地址: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

陳國華先生擔任本分會第一、二、三屆主任委員。
陳思亮先生擔任本會第四、五屆主任委員。
現由林木釧先生擔任本會第六屆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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