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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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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重要刑事政策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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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是危害社會安全,增加社會負擔,破壞社會秩序的反社會 行為。而打擊犯罪、預防犯罪、改善社會治安為檢察機關之職責,亦為當前政府的刑事政策。本署為維護社會治安,將以下各項工作,列為重點目標:

一、 掃黑除暴

從速偵辦重大刑案及執行掃黑工作,為維護治安首要工作,本署指派主任檢察官、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統合轄區警、調、憲單位人員,展開掃黑行動及查緝組織犯罪,以確保社會安寧。

二、 檢肅貪瀆

為澄清吏治,端正政風,依據端正政風行動方案,於八十二年九月成立「肅貪執行小組」,結合檢、調、政風等單位力量,打擊貪瀆犯罪,從嚴偵查追訴。


三、 全力緝毒

為保障國民健康,建立純淨社會,貫徹「向毒品宣戰」政策,自八十三年七月間起成立「緝毒執行小組」,與調、憲、警單位密切配合,全力查緝毒品犯罪,以遏阻毒品氾濫。


四、查察賄選

為淨化選舉、端正選風、成立「查察賄選及暴力執行小組」、「選舉查察聯繫中心」、指揮調查、警察、廉政、移民署專勤隊、憲兵等人員執行查察蒐證,積極偵辦賄選案件、從嚴追訴。


五、偵辦電腦網路犯罪

網路犯罪快速成長,為防制此一新興犯罪形態,本署結合檢、調、警、電信、資訊等相關單位共同查緝,以維護網路秩序及社會治安。


六、 加強偵辦兒童及少年性剝削、婦幼安全暨人口販運案件

為防制兒童及少年遭受任何形式之性剝削,保護其身心健全發展暨保障婦女及兒童、少年生活環境安全,由專責(主任)檢察官執行,每季邀集轄區法院、縣、市警察局、警分局、社政單位、教育局處、專勤隊、校外會等召開會議,並指定專人閱報及剪報,若發現有違法不實或色情之廣告,即分案積極查緝,嚴予追訴。


七、 防制經濟犯罪

為安定經濟秩序,成立專案小組,指定檢察官專責辦理侵害智慧財產權、違法吸金、股市不法交易等案件,發揮防制經濟犯罪功能。


八、 推廣法律宣導

指派檢察官赴各機關、學校演講,並與廣播電台合作,製播單元節目,普及宣導層面,加強國人法治觀念及守法精神,並於各項選舉活動前舉行反賄選宣導活動,以端正選風,達到選賢與能的目的。


九、 督導調解業務

指派檢察官赴各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督導調解業務之推行,並講解有關法令,以提高調解成立比率,紓減訟源,促進社會和諧。


十、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

組成「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會」,審議被害人申請補償事項。由本署檢察長兼任召集人,並遴選檢察官及其他具有法律、醫學、心理、社會工作、犯罪防治或相關專門學識之人士擔任委員,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聘兼之。並結合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嘉義分會加強法律宣導,適時提供被害人及其家屬協助。


十一、推動易服社會勞動

應執行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或經判處罰金卻因繳不出罰金而必須入監服刑者,可向執行檢察官聲請以易服社會勞動代替入監執行,有別於過去無可選擇地須與家人分離並中斷事業入監服刑,造成當事人出獄後復歸社會的種種困難,易服社會勞動制度無疑係刑罰執行措施的一大創新政策;本署規劃除以專案、專人管理方式進行外更與富含公益性質及多元化的勞動機關進行合作,希冀能藉由社會勞動的執行,為社會大眾帶來最大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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