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歷史沿革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19
  • 資料點閱次數:13211
歷史沿革


舊辦公大樓(嘉義市中山路96號)

本署前身(日據時代)為臺南地方法院嘉義分院檢察處,光復後於民國三十四年中改組,由首任檢察官劉道正代行首席檢察官及行政業務,至民國三十六年六月一日始正式成立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處。本署自民國三十六年成立之初,首長為首席檢察官,綜理處務,置檢察官辦理刑事偵查、執行、相驗等業務,人事業務由主任書記官兼辦,紀錄、執行、文書、總務等業務,均由書記官承辦或兼主科,戒護人犯等業務由法警辦理,會計及統計業務,由法院之會計及統計兼辦,民國六十九年七月一日審檢分隸,從此各級法院劃歸司法院,檢察體系則歸法務部統轄。
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廿四日,法院組織法修正施行,改制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首長首席檢察官改稱檢察長,書記室改為書記處,紀錄、執行、文書、研考、總務等科科長,由法務部令派書記官兼任,民國八十年三月十五日,行政院核定本署之類別及員額為第二類法院檢察署。民國八十一年九月十六日,原人事室(二)奉准改設為政風室,接辦部份人事室(二)及新增政風業務。民國97年1月25日遷移至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依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55461號令公布之法院組織法增訂第114條之2條文規定,自民國107年5月25日更名為「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新辦公大樓
新辦公大樓(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

  • 本署歷史沿革短片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