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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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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11月份法治教育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1-28
  • 資料點閱次數:315
1101124-3.張育瑋律師講授「家暴相關法律議題」。

嘉義地檢署110年度辦理

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教育課程

 

         十一月法治教育課程日程分別為10日及24日。

      11月10日上午場次由蔡觀護人先以許多實務案例及新聞媒體常播報的犯罪事件中,讓學員們知道,往往於日常生活中,一些習以為常甚至微不足道的行為,都可能因自身欠缺法律觀念而誤觸法網,提醒學員們切勿輕忽「錯誤」的行為對自身帶來的後果,也期勉學員們能經由本次課程,多增長法治觀念,避免再勿觸法章。另同日下午場次,則係邀請本署呂雅純檢察官,呂檢察官授課主題為「法治教育-從生活理解法律,用法律掌舵人生」。呂檢察官從「我為什麼要來上課?」這一個問題,作為本堂課程開始的引導,讓學員們透過一連串的問題-法律是什麼?我為什麼要了解法律?了解法律的好處是什麼?如何獲得了解法律的好途徑?等,讓學員們建立起自己的「法感」,以便當媒體報導某社會事件時,自己能夠正確分辨,不至於讓紛雜、片段或錯誤的資訊,影響自身判斷,以及漠視輕忽法律或是衝動行事,將為自己帶來的壞處。

      至於1124日亦有兩場法治教育,上午場次由本署觀護人室盧浩權觀護人講授「回憶自己的純真與善良-談毒品危害防制」。盧觀護人從多張老照片著手講授毒品在人類歷史中起先用途於貿易戰爭中,然毒品是會造成腦部功能發生變異,導致情緒或行為發生異常之化學物質,一旦成癮後,不論於往昔或今,對身心健康及家庭,甚至國家社會之戕害嚴重性,難以估算,以及面對新興毒品氾濫,已成為世界各國政府極為重視問題且無不致力防制,希望能夠藉由這堂課讓學員們能夠再度省思,除不要輕易嘗試外,也不要成為毒品犯罪之幫手,想想自己的純真與善良,回到從前的生活。而本月最後一場法治教育課程,則係邀請張育瑋律師講授「家暴 相關法律議題」。張律師透過一則則實際發生於社會中之家庭暴力案例,藉此讓上課學員們知道何謂「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之成因、對家庭成員之影響、對於家庭暴力之施暴者及被害人所產生之迷思,以及面對家庭暴力時,應如何聲請保護令及相關求助資源。張律師於課程結束前,再次宣導家庭暴力的傷害對於任何家庭成員而言,不論係心理或生理都是難以撫平傷害及形成心靈陰霾,如果於幼年時遭受、目睹家庭暴力,甚至會有更深遠的影響,希望各位學員與家人間發生爭執時,讓彼此稍微冷靜,且彼此以愛相互包容,切勿動輒以言語或行為傷害自己最愛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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