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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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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8月份法治教育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9-16
  • 資料點閱次數:635
1100825-3.蔡觀護人透過新聞影片來講授生活中常見犯罪

        嘉義地檢署110年度辦理

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教育課程

 

      雖疫情警戒已調降為二級且國內確診數亦已顯著下降,然嘉義地檢署仍秉持著防疫不鬆懈且為使來署上課之法治教育課程學員能夠有個良好上課環境,自八月開始,關於法治教育課程採取上下午場之小班員額授課方式,每班人數管控於16人以下,並將課程地點移至本署一樓當事人休息室。

 

     八月法治教育課程日程分別為11日及25日。首場即於811日上午場次登場,而該場次由本署觀護人室盧浩權觀護人講授「回憶自己的純真與善良-談毒品危害防制」。盧觀護人從多張老照片著手講授毒品在人類歷史中起先用途於貿易戰爭中,然毒品是會造成腦部功能發生變異,導致情緒或行為發生異常之化學物質,一旦成癮後,不論於往昔或今,對身心健康及家庭,甚至國家社會之戕害嚴重性,難以估算,以及面對新興毒品氾濫,已成為世界各國政府極為重視問題且無不致力防制,希望能夠藉由這堂課讓學員們能夠再度省思,除不要輕易嘗試外,也不要成為毒品犯罪之幫手,想想自己的純真與善良,回到從前的生活。同日下午場次,則邀請本署呂雅純檢察官,呂檢察官授課主題為「法治教育-從生活理解法律,用法律掌舵人生」。呂檢察官從「我為什麼要來課?」這一個問題,作為本堂課程開始的引導,讓學員們透過一連串的問題-法律是什麼?我為什麼要了解法律?了解法律的好處是什麼?如何獲得了解法律的好途徑?等,讓學員們建立起自己的「法感」,以便當媒體報導某社會事件時,自己能夠正確分辨,不至於讓紛雜、片段或錯誤的資訊,影響自身判斷,以及漠視輕忽法律或是衝動行事,將為自己帶來的壞處。

 

     至於825日亦有兩場法治教育,上午場由本署劉虹君觀護人講授主題為「想不想,給彼此一個談話的機會?『修復式司法』之簡介」,而下午場則由蔡秀琴觀護人以「生活與法律常見犯罪剖析篇」作為授課主題。劉觀護人透過一部婆媳間發生紛爭事件影片,來傳達予學員們知道婆媳間發生什麼事?造成的結果及影響有什麼?誰是修復會議的參與者?如何開啟修復會議及在會議中應做什麼事?以及在修復會議後,對當事人產生什影響?以此導入本日上午主題,讓學員們可以知道刑事犯罪所造成的傷害,刑罰僅能達到懲罰行為人之效果,但是無法撫平被害人因犯罪所帶來的傷痛,透過修復式此一柔性司法體制運作,讓行為人與被害人間能有個對話溝通平台,在溝通及對話中,去尋求真相、向被害人道歉、行為人能認知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後果且承擔責任,以去撫平刑罰所無法醫治的「傷及痛」,藉此提升被害人於訴訟中之權益。而蔡觀護人於八月最後一堂課中,則先以許多實務案例及新聞媒體常播報的犯罪事件中,讓學員們知道,往往於日常生活中,一些習以為常甚至微不足道的行為,都可能因自身欠缺法律觀念而誤觸法網,提醒學員們切勿輕忽「錯誤」的行為對自身帶來的後果,也期勉學員們能經由本次課程,多增長法治觀念,避免再勿觸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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