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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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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應用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檔案程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6-22
  • 資料點閱次數:3829

 申請應用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檔案程序表

申請檔案程序

1、先詳閱本署相關規定

*請洽櫃台服務人員索取書面資料。

欲申請應用本署檔案者,請先詳閱檔案開放應用須知收費標準等規定。

2、查詢本署承辦案號或案由股別。

如不知案號及承辦股別,可先洽詢本署服務台或註明年度及案由後逕行申請。

3、填寫應用申請書

*空白申請書請洽櫃台服務人員索取或至本署網站進入「檔案應用申請書(pdf檔案) (odt檔案) (doc檔案) 」列印填寫。

*請參考填寫範例(pdf檔案)

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本署檔案者,應填具檔案應用申請書(pdf檔案) (odt檔案)  (doc檔案) ,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

  1. 申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居)所。

  2. 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如係意定代理者,並應提出委任書,如係法定代理者,應敘明其關係。

  3. 申請項目。

  4. 檔案名稱或內容要旨。

  5. 檔號。

  6. 申請目的。

  7. 本署之檔案應用,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有使用檔案原件之必要者,應載明其事由。

  8. 申請日期。

4、申請書之送達方式

請將填妥之申請書持送本署收發室或郵寄本署(地址: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收文辦理。

5、應用審核結果之通知

本署將於收文後30日內儘速將審核結果以掛號郵遞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申請人,再約定應用時間。

6、繳交費用

*請詳「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

應用本署檔案須依「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繳交費用,並由本署開立收據。

備註:檔案應用服務處所

本署檔案應用服務處所: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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