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應用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檔案程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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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詳閱本署相關規定 *請洽櫃台服務人員索取書面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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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詢本署承辦案號或案由股別。 |
如不知案號及承辦股別,可先洽詢本署服務台或註明年度及案由後逕行申請。 |
3、填寫應用申請書 *空白申請書請洽櫃台服務人員索取或至本署網站進入「檔案應用申請書(pdf檔案) (odt檔案) (doc檔案) 」列印填寫。 *請參考填寫範例(pdf檔案) |
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本署檔案者,應填具檔案應用申請書(pdf檔案) (odt檔案) (doc檔案) ,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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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請書之送達方式 |
請將填妥之申請書持送本署收發室或郵寄本署(地址: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收文辦理。 |
5、應用審核結果之通知 |
本署將於收文後30日內儘速將審核結果以掛號郵遞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申請人,再約定應用時間。 |
6、繳交費用 *請詳「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 |
應用本署檔案須依「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繳交費用,並由本署開立收據。 |
備註:檔案應用服務處所 |
本署檔案應用服務處所: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