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10月份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法治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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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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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份分別於10月11日及10月25日於本署舉行法治教育課程,對象為緩起訴處分被告及附條件緩刑受保護管束人等惡行輕微之案件當事人,為加強渠等基本法律常識並促進守法意識,邀請本署觀護人宣講相關知識,本次法治教育10月11日參加人數37人,10月25日參加人數29人。
10月11日邀請本署何惠婷觀護人講述「修復式司法概念與實務」,法庭上的被害者與加害者,有對話可能嗎?是否在刑罰之後,被害人或其家屬傷痛是否從此癒合?或是有一種司法制度可以幫水火不容的兩邊搭起橋梁,讓彼此發自內心的釋懷?藉司法協助雙方當事人說出自己感受的對話機會,促進其關係變化,並修復犯罪造成的傷害。
10月25日邀請本署張耀中觀護人講述「藥物濫用防制」,詳細介紹一至三級常見毒品及其成癮性、後遺症等,提醒學員切勿一時大意,輕易被毒品控制人生。並於課後進行反賄選刑責介紹:象徵民主價值的第16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113年1月1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拒絕買票、賣票、阻絕境外勢力、斷絕賭盤效應及杜絕假訊息干擾,方能讓我們在不受干擾的情況下,選出有實力、信用、道德操守的人來為民效力,而維護選舉公道,更是人人有責,若知有賄選情形,均歡迎蒐證、檢舉、拿獎金。
- 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
- 檢舉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賄選者,最高檢舉獎金新臺幣1,500萬元。檢舉立法委員候選人賄選者,最高檢舉獎金新臺幣1,000萬元。
- 檢舉境外勢力介選者,最高檢舉獎金新臺幣2,000萬元,檢舉選舉賭盤者,最高檢舉獎金新臺幣500萬元。